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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的一些新规矩

来源:汉枫教育发布时间:2023-02-22 浏览:

  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此通知出来后,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大量的媒体报道了这个通知,很多新闻也都以《论文不再作为职称评定限制条件》为标题,这个确实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估计也让很多为论文发愁的中小学教师、卫生等为之兴奋不已,但是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吗?我们来看看里面是怎么说的。

  《通知》中: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从上面这句话可以看到,对于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领域,通知强调“不将”论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这个大家都能理解,毕竟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行业,体现的是从业者的技术方面,有精湛的医术才、有高水平的工程经验、高超的艺术造诣、教育教学业绩卓著和教学艺术精湛这些才是主要的评价指标。对于医生、做工程的人、搞艺术的人,中小学教师降低论文要求是合理的。

  《通知》中对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各职称系列逐步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科技学术上。从上面这句话可以看到,通知只是“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并没有说取消论文要求,但是后面又说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这个就让人理解不了了,前面提了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后面又说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科技学术上,这前前后后的说法让人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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